园林学院2022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办法
各位同学:
园林学院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优工作已启动,本年度评优工作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社会类奖学金、以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良学风班的评定。
一、指导思想
评优工作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个重要途径。本年度评优工作仍然围绕“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来开展,坚持“以评优奖励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以评优发掘典型,以典型树立榜样”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激励作用,在评优工作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努力在学校形成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和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评优基本条件
1.参见《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及各专项奖的评选办法。
2.转专业学生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所在专业和学院参评。
3.双培生、交流生、留学生不参与学生处发布的各类奖项评选。
4.预科21级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均在原班级进行。
三、评优注意事项
1.学生学分绩以教务系统2022年10月5日上午10时导出的成绩为准,没有完整的2021-2022学年课程成绩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若学分绩存在问题,请联系教学办高老师。
2.所有奖学金、荣誉称号均需在智慧学工中申请(智慧学工系统https://zhxg.bjfu.edu.cn/)。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将在2021年10月20日关闭,逾期未在系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若因学籍异动等原因,自己的智慧学工系统信息不准确,请及时与辅导员联系修改。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
4.三好学生的评定应经过班级民主程序,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应经过班级或学生组织民主程序,凡未经同学讨论的结果,均视作无效结果。
5.2022年入伍学生符合资格的可参评奖学金,所有退伍学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可自动提升一档(一等奖学金除外),占用升档前的奖项名额。
6.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类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结束后具体发布。
7.提倡获奖学生把奖学金用于帮助学习、交纳学费等与学习相关方面。凡无特殊原因欠交学校学费、住宿费者,将暂时停发其各类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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